因工作需要,赣榆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3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人员性质: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至35周岁(1984年11月2日—2000年11月9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户籍不限;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二、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报名时请携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书(如无证书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考核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招录计划)。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合同和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赣榆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聘用制,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工资待遇实行每月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赣榆区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